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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第二批130MW风电机组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2  浏览次数:2903

  福建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第二批风电机组开始采购招标,项目规模为130MW,业主单位为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HWFD-II-ZB-016

  招标编码:CBL_20170522_34896693

  开标时间:2017-06-16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投资金额:495982万元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名称: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第二批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PHWFD-II-ZB-016

  1、受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第二批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场址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海域,场区西邻埭头半岛,北临南日岛,中心距离平海镇约12km。本风电场总装机容量约为250MW,拟安装不超过50台单机容量不小于5.0MW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其中已完成120MW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招标,本次招标的总装机容量为130MW。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24台单机容量不小于5.0MW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的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含与风电机组配套的塔筒,风电机组升压设备、环网柜、完整的风电机组监控系统以及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和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最终中标机型的单机容量,按照经主管部门核准的本期风电场总装机容量(本次招标的总装机容量不超过130MW),对本次招标风机数量进行调整,投标人不得拒绝。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间的风险。

  3、 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3.1交货期:

  第一批基础环:2017年 11 月 30日前交货;

  第一批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计划交货时间:2018年3月 31日前;

  第二批及后续批次的基础环计划交货时间:数量及交货时间以招标人提前3个月通知为准;

  第二批及后续批次的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计划交货时间:数量及交货时间以招标人提前六个月通知为准;

  所有基础环应于2019年06月30日前全部完成供货;

  所有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应于2019年 09月31日前全部完成供货。

  3.2交货方式:招标人指定码头交货或海上机位船板交货(即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抵招标人指定的码头或指定的海上机位旁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招标人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买方从卖方的船板上将货物卸到安装船或转运驳船上)。

  3.3交货地点:本项目场址50公里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码头或海上机位。

  4、 投标资格条件: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或其合作的制造商应具有设计、制造海上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经验和能力,且能够提供招标范围内的货物及服务。

  (3)投标人提供的海上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应符合IEC I标准或GL I标准。

  (4)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投标机型应满足电网接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等,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若投标时不能提供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的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保证在2018年2月底前提供上述相关报告。

  (5)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 5 月 22 日起至2017年 5 月 26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出售地点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室)。招标文件(包括电子文档)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若需异地购买招标文件另加邮费50元,并将购标费用汇入代理机构帐户,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注明汇款用途、单位名称、联系人、地址及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以便接收电子版和纸质招标文件。

  6、本招标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的评标办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6 月 1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楼本项目开标室,接收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9、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 本公告通过“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日报网”(http://cn.chinadaily.com.cn)、“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fidc.com.cn)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官网等媒体发布,招标答疑、补充通知将通过“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1099号滨海大厦14层

  联 系 人:吴风云

  电 话:0594-2371681

  招标代理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室

  电 话: 0591-87554218

  邮 箱: 87554218@sina.com

  联 系 人: 毛祚照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8080100100104492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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